根据选举法、《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及安排意见,经研究确定年10月20日为市人大代表的选举日。选民登记工作从9月1日起,到9月17日止。务请各位选民在此期间积极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对于外来人员的选民登记问题作如下规定: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暂住人员,应当回原户口所在地或者原工作单位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选举的,必须回原户口所在地或者原工作单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后,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到现所在单位或者现暂住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参加选举活动。
特此公告。海林市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