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
专题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助推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10月21日,运河区政府召开由各乡镇、各区直部门参加的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强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对在运河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不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行为开展强化管理,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张继伟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张区长强调,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理念,深入推进文明城区创建,通过社会广泛的宣传倡议,常态化、持之以恒的治理劝导,达到电动自行车交通守法达标率有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70%的工作目标;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安全、守法出行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他强调,要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入户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单位、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骑乘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要开展警示大曝光,开辟专栏,高频率曝光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行为,宣传一批因不戴头盔而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典型案例,将媒体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
他强调,要集中力量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实施“大兵团”作战,依托“交通违法处罚教育台”,利用“五选一”教育处理模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并务必确保交通违法状态消除后再行离开。
他强调,启动创城督查抄告机制,对各单位员工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采取抄告、函告的形式通报到所属单位予以曝光,对单位、学校、快递企业等进行暗访式录像,连续两次曝光的将由区文明办在全区内予以通报曝光。同时各镇也要成立督查组,同步开展暗访曝光工作。
会上成立了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态化组织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并定期通报,确保治理成效持续保持并不断扩大。
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
一、每一名市民都要做文明出行的践行员。骑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戴好安全头盔。要服从交警指挥,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文明骑行、走文明路,做文明人。购买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二、每一名市民都要做文明创建的宣传员。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要将“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三、每一名市民都要做文明城市的监督员。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主人翁的姿态,从文明交通的点滴做起,从行车走路的细节做起,自觉按规定佩戴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共同为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关爱生命旅程,增强安全意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陈海林、李正阳
核稿:曹延忠
原标题:《创城专题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运河区政府召开由各乡镇、各区直部门参加的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强化管理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