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海林市人民法院
年11月4日
原标题:《海林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上限公告》
转载请注明:http://www.hailinzx.com/hlshj/19683.html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