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三十一号)
按照牡丹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将对牡丹江城区户籍人口(含所属乡镇,以户口和身份证为准)5月25日后未做核酸检测人员,且现居住或工作(打工)在海林市的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检测时间为6月7日至8日,6月9日以后检测费用自理,参加检测人员需持牡丹江市城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并自备纸条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牡丹江户籍地址、电话号码、海林现住址或工作单位。
具体通知如下:
一、采样地点
1、居住或工作在二道镇、三道镇、柴河镇及柴河林业局的人员于6月7日14时至6月8日15时到海林市柴河镇中心卫生院采样。
2、居住或工作在长汀镇、新安镇、山市镇及大海林林业局、海林农场、山市种奶牛场的人员于6月7日14时至6月8日15时到海林市长汀镇中心卫生院采样。
3、居住或工作在海林市城区、海林镇、横道镇及海林林业局的人员于6月7日14时至9日12时到海林市妇幼保健院采样。
二、采样联系电话
1、海林市妇幼保健院:孙英:-
2、海林市柴河镇中心卫生院:高宝红:
3、海林市长汀镇中心卫生院:方艳杰: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6月7日
来源:海林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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