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要求,海林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公益性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有56人符合享受岗位补贴条件,拟发放年1月份岗位元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年1月15日起至1月21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享受补贴人员申领资格有异议,请于年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办公室室,邮寄件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政编码:,联系-,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群众如实反映岗位补贴申领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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