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
受理条件:参加失业保险,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办理地点:人民办事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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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一寸彩色照片3张
5、邮政储蓄银行办存折和卡一张(指定动岚健身道西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银行卡时,说明用途是代发失业保险工资用,一定要加上工号)
办理流程:
一窗办结
(社保发放业务窗口)
业务受理人员核实享受待遇人员提供的材料,认定其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填写《失业待遇申请表》(如放弃医保需要填写《放弃说明书》),申报人签字。
来源:海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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