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与人数
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男性、女性各2名。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至年6月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要求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限海林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年6月27日8点30分至年6月29日17点
2.报名地点:
海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室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
五、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