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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德恒郑州律所助力河南省海林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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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发布

本文来源:郝建礼、刘涛破产法务团队

转载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年10月22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和解程序,至此,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海林公司破产清算案最终以转和解的形式“化茧为蝶”,获得新生。这也是我所自年以来第二件“破产清算转和解”的成功案例。

年6月25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海林公司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该院指定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和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该案的管理人,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涛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进驻项目后发现,海林公司所开发的“哈根城”项目已经烂尾多年,大量购房债权、工程债权及其他债权难以兑现,社会矛盾突出。管理人另发现,海林公司实际上已经已经长期处于“人去楼空”状态,在前期工作过程中,由于没有债务人知情人员对接工作,管理人相当长期间内难以全面准确掌握海林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财产情况。加上破产法律意识不强,绝大部分债权人对管理人身份产生疑虑,直接造成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进展缓慢……上述诸多因素均成为严重影响海林公司破产工作的实质障碍。

虽存在诸多困难,但管理人并未因此“拥茧自缚”。在周口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经管理人向案件各方主体就有关破产法律制度及自身权益保障等进行多次耐心细致解惑,加上管理人多方调查了解案情,破产实际工作成效明显,该案于年10月出现了转机——海林公司部分股东开始和管理人接洽。经过多轮协商沟通,年初,管理人确定该案的初步工作意向,即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和解程序。随后,管理人向周口中院递交了有关海林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和解的详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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