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9日发布的全国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获奖名单中,牡丹江中院选送的两篇论文获历史性重大突破。其中东宁市人民法院刘建军同志撰写的《学徒和准法官:未入额法官协助分工模式研究——比较英国法官制度改革模式为启示》获得三等奖;市中院翟海英、马玥同志合作撰写的《当结果成为人生的“负担”——格式化起诉书的由来及构建》获得优秀奖。这也是牡丹江市法院的干警首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此次论文讨论会,按照省法官学院关于推送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的要求,牡丹江分院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第一时间向一把手进行了专题汇报;各部门领导积极配合,广泛宣传,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重视到位。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中院院长和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确定了得力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学术讨论工作。各院按照学术讨论会的主题指定了调研骨干和重点课题,在开题、写作、修改等阶段克服各种困难,全力进行写作。
二是动员到位。中院法官学院转发征文通知,召开论文征集动员会,在年轻干警中广泛征集论文,特别要求有硕士学位的干警必须参与写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中院同时建立了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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