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年第二批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年5月7日-年5月19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个人提交材料需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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